新公司註冊後,首份利得稅報稅表通常會於新業務開業或成立為法團當日起約18個月後發出。
                    根據香港《公司條例》第122條,香港有限公司每年的財務報表必須由香港執業會計師審核,以便公司股東於週年大會省覽。
                    此外,香港稅務局也要求有限公司在呈交利得稅報稅表時,附上已審核的財務報表,以作評稅用途。
(資料來源:稅務局)
通常在每年四月的第一個工作日,稅務局會向僱主發出BIR56A表格及IR56B表格(僱主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)。
縱使沒有任何需課薪俸稅的僱員或長俸僱員,僱主仍需在BIR56A表格上填上「無」字交回。
除了會計報稅服務,我們還提供填寫及提交僱主薪酬報稅表等服務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星期一至五: 09:00 - 1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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